中财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楼主: 蝉衣cy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原创] 正说“抄袭”

[复制链接]
46#
发表于 2018-9-27 19:56 | 只看该作者
杨老师又来一篇,真是厉害!
如果一篇文章被认定是抄袭,就没得谈,唯有认识错误,知错就改,还是好同志嘛。我历来反对用原则做交易,有些事可以含糊,无伤大雅的,有些不能含糊。
抄袭与借鉴是两个概念,写论文有借鉴,但需要表明引自何处,抄袭完全是把别人的成果具为己有,不能含糊,这不是谁穷追猛打的问题,是涉及立场态度问题,无法中立。

评分

3

查看全部评分

47#
发表于 2018-9-27 20:30 | 只看该作者
有一个山东的作者,叫韩某某(他用他妻子名发文)在《中国教师报》盗用我在新浪博客写给孔灏的书评,以及写词作者方文山的一本书的书评,就是删减了一些内容,全文抄袭,非常气愤。我无意间发现,给报纸发去质问邮件,还有一个博友也实名举报,为我作证,最后他承认错误,才作罢。原来,他是我一个博友,枉我把他当朋友看待。后来,我闲着没事,在网上查他发表的文字,还发现他喜欢成段“借用”我写的段落,以后,博客也不写了。
本来我写的也不咋地,他抄袭更可气。对抄袭不能姑息,这是保护自己的文字尊严,也是对他负责,往大了说,是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。还是那句话,虽然我没有教育他的义务。
48#
发表于 2018-9-27 20:32 | 只看该作者
不经历这样的事,可能没有这么多感悟,可能会说得饶人处且饶人,就像没有一片雪花为雪崩负责

评分

1

查看全部评分

49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9-27 21:01 | 只看该作者
李立红 发表于 2018-9-27 19:56
杨老师又来一篇,真是厉害!
如果一篇文章被认定是抄袭,就没得谈,唯有认识错误,知错就改,还是好同志嘛 ...

很赞!
不能退缩也无法中立!
50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9-27 21:07 | 只看该作者
李立红 发表于 2018-9-27 20:30
有一个山东的作者,叫韩某某(他用他妻子名发文)在《中国教师报》盗用我在新浪博客写给孔灏的书评,以及写 ...

美学应该是第一哲学。美学思想和观点在所有人心中扎根后,社会上的这类行为一定会锐减!所以美学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根本。美学如何与教育里很多学科结合(如历史、语文、地理、政治、音乐、书法、体育等),就成为教育工作者里有责任感的朋友应该践行的重要课题。
只是个人管见。因为不是教育行业的人。
5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9-27 21:09 | 只看该作者
李立红 发表于 2018-9-27 20:32
不经历这样的事,可能没有这么多感悟,可能会说得饶人处且饶人,就像没有一片雪花为雪崩负责

社会上的每一次“雪崩”,都有平凡如你我者:一片雪花的影子。谁身上没有平凡的恶呢?尽管我们经常自省。
52#
发表于 2018-9-27 21:19 | 只看该作者
有理有据有节,欣赏!
5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9-27 21:53 | 只看该作者
牛老伍 发表于 2018-9-27 21:19
有理有据有节,欣赏!

观点无法含糊的时候,不得不如此。
54#
发表于 2018-9-27 22:35 | 只看该作者
借用今天刚读到的一句话“你可以一夜整成范冰冰,却没有办法一夜之间读成林徽因”!
抄袭的目的在于,想文章出采吊人眼球,那么明目张胆地抄袭,只是为了营造虚幻的成就感,其实特别可悲。
抄袭与借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,错了就纠错,无妨,谁都有犯错的时候,或者有意或者无意。
但错了却又诡辩,甚至还有人为此叫屈,这就不正常了,也会误导别人的思想理念。

评分

2

查看全部评分

55#
发表于 2018-9-27 22:40 | 只看该作者
借用一位文友的说法:“我一开始就说过,中国人就这样,讨伐的人多了,被讨伐的人就成了弱者,同情弱者自己就不自觉地成了强者,站上了一定的高度,而最初的讨伐者会风向逆转,被说成不依不绕太过认真。”
诚哉斯言!

评分

1

查看全部评分

56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9-27 23:10 | 只看该作者
秋实 发表于 2018-9-27 22:40
借用一位文友的说法:“我一开始就说过,中国人就这样,讨伐的人多了,被讨伐的人就成了弱者,同情弱者自己 ...

你的这位文友是一位思想者!
57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9-27 23:20 | 只看该作者
秋实 发表于 2018-9-27 22:35
借用今天刚读到的一句话“你可以一夜整成范冰冰,却没有办法一夜之间读成林徽因”!
抄袭的目的在于,想文 ...

“你可以一夜整成范冰冰,却没有办法一夜之间读成林徽因!”
哲理妙喻!
“错了却又诡辩,甚至还有人为此叫屈,这就不正常了,也会误导别人的思想理念。”
有深度的直理!
我连续为此写文,主要是希望所有文学爱好者构建文学良知、提高判断美丑的能力、加强对美学的学习和研究、坚定追求美的立场。
达到一定的目的了,就是一份快乐!
58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9-28 09:49 | 只看该作者
水如空 发表于 2018-9-27 19:23
我一直以为,就我一个人傻,会花大把时间和精力搞对比,加彩色,原来还有蝉衣,咋有一种同傻相怜的感觉呢 ...

先生的“有一种同傻相怜的感觉”,对在下是很好的安慰!
       “加彩色”,“搞对比”,虽然醒目,却是太需要精力、时间、思考的。也确实是一种“傻”。你这么理解我,真是最实在的褒奖!
      类似剽窃的现象和性质更严重的行为,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,已经屡见不鲜。致使很多人熟视无睹了。显然,这是后现代主义观点流行后的社会病态。所以,在下不自量力地鼓与呼。鼓与呼的目的,不只是为了批评抄袭,主要是想让大家都建立正确审美观念,从而规范和提高个体的素质,以期改良社会风气。
59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9-28 10:37 | 只看该作者
千年女妖 发表于 2018-9-26 20:13
那是自然,很脆亮的,听到了没
不过,笑过之后突然有些悲哀,嗯,我确定是悲哀!为这世间那么多不辨 ...

“笑过之后突然有些悲哀,嗯,我确定是悲哀!为这世间那么多不辨是非的人感到悲哀!这世道怎么了?”
我也这么觉得。感觉自己这样费劲回帖对个别人来说,就是冒傻气。因为刚才看到了微风轻拂在其文后给别人两个回帖的内容。浮白客的跟帖追问有幽默的一面。
60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9-29 16:09 | 只看该作者
千年女妖 发表于 2018-9-26 13:33
哪天得闲了我也搞一个乱弹抄袭不过,我可没老杨这么多理论做支撑,我就一弹棉花滴,一屋子飞絮

“哪天得闲了我也搞一个乱弹抄袭”
三天过去了,“事不过三”,可以亮出来了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联系管理员|小黑屋|Archiver|中财网站 ( 浙ICP备11029880号-1     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)

GMT+8, 2024-4-20 00:15 , Processed in 0.062417 second(s), 24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