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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袁达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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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分享] 本次计酬的一些感想(供讨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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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#
发表于 2017-11-6 11:51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一身袈裟掩风流 于 2017-11-6 20:47 编辑
徐得荣 发表于 2017-11-6 11:40
正确的、善意的评论,大家还是欢迎的,包括我自己。评论是助长剂,这个我是赞同的。如果先生有这个能耐, ...

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
92#
发表于 2017-11-6 12:00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徐得荣 于 2017-11-6 12:01 编辑

谢谢,谢谢先生,老朽在期待。
93#
发表于 2017-11-6 12:02 | 只看该作者
一身袈裟掩风流 发表于 2017-11-6 11:51
善意的评论,我懂。但什么是正确的评论,恕小僧第一次听说,真不懂。你文章不少,论坛元老,你不妨给我说 ...

阿弥陀佛,出家人不打狂语。我只是个文学爱好者,水平极其低下,对评论更是知之甚少,可能是我说错话了,请不要和我这样不值一提的人计较。先生乃是得道高僧,不妨给老朽的《诡异小王庄》写篇评论指导一二。谢谢!
94#
发表于 2017-11-6 12:34 | 只看该作者
小说该怎么写,大家似乎都知道,但应该鼓励探索。
还有,建议论坛实行实名制。
95#
发表于 2017-11-6 13:24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一身袈裟掩风流 于 2017-11-6 20:47 编辑
徐得荣 发表于 2017-11-6 12:02
阿弥陀佛,出家人不打狂语。我只是个文学爱好者,水平极其低下,对评论更是知之甚少,可能是我说错话了, ...

既然你提出叫我看看这一篇。不好意思,只是匆匆一扫,应该是大作。
96#
发表于 2017-11-6 16:01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徐得荣 于 2017-11-9 07:19 编辑
一身袈裟掩风流 发表于 2017-11-6 13:24
既然你提出叫我看看这一篇。不好意思,只是匆匆一扫,就看到一个大问题。
民国三十一年,是哪一年?民国 ...

谢过你的评论,辛苦了,呵呵。
97#
发表于 2017-11-6 16:14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徐得荣 于 2017-11-6 16:38 编辑
一身袈裟掩风流 发表于 2017-11-6 13:24
既然你提出叫我看看这一篇。不好意思,只是匆匆一扫,就看到一个大问题。
民国三十一年,是哪一年?民国 ...

不过,你“匆匆一扫”,就将老朽的文章说得一文不值,这个是否欠妥?通过试探,看你的口气,绝对是某人的马甲无疑。这么看来,你所评论的,也就可以扔进垃圾筒了。因为你一惯恣高气扬,目中无人。千万不要再说你是初来,你骗谁?你糊弄不了人的,你认为别人都是傻子吗?试想,一个初来的人,一篇文章未发,就用这样近似谩骂的口气对人讲话,分明你这是带着情绪,带着仇恨,对论坛的恨,对太虚的恨,有一种强烈的报复心理。
98#
发表于 2017-11-6 16:17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徐得荣 于 2017-11-6 16:19 编辑
一身袈裟掩风流 发表于 2017-11-6 13:24
既然你提出叫我看看这一篇。不好意思,只是匆匆一扫,就看到一个大问题。
民国三十一年,是哪一年?民国 ...

好啦,既然明白了你是谁,我们也就无话可谈了。就此罢手,道不同,可以各走各的道,犯不着刀笔墨剑。朋友,拜拜。不过,还是要感谢你看了老朽的文章,作了评论。
99#
发表于 2017-11-6 16:32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卫斯理 于 2017-11-6 16:57 编辑
袁达清 发表于 2016-10-31 16:28
不知道具体意思。但是可以透露接下来的一些打算,以后只要在论坛发帖,都有可以折算成现金的奖励,加精的 ...

超版好:
……以后只要在论坛发帖,都有可以折算成现金的奖励,加精的多些,不加精的少些,计酬另外算。请问帖子是指原创首发还是包括原创非首发?
100#
发表于 2017-11-6 16:34 | 只看该作者
刘晓斌 发表于 2017-11-6 12:34
小说该怎么写,大家似乎都知道,但应该鼓励探索。
还有,建议论坛实行实名制。

兄弟的建议很好,就像咱兄弟俩,亮亮堂堂地打出了自己的真名。
101#
发表于 2017-11-6 17:32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一身袈裟掩风流 于 2017-11-6 20:45 编辑

听朋友劝,删了。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102#
发表于 2017-11-6 18:42 | 只看该作者
一身袈裟掩风流 发表于 2017-11-6 17:32
我有七十二变化,随时一变就打你出原形。这篇东西也算小说,中财真是穷到家了。

是啊,太虚没人才了,文章不是东西,中财总算来了你这位救世主,快快来两篇东西发到太虚,给我们这些文学爱好者示范示范。

高人那,呵呵
103#
发表于 2017-11-7 09:44 | 只看该作者
徐得荣 发表于 2017-11-6 16:34
兄弟的建议很好,就像咱兄弟俩,亮亮堂堂地打出了自己的真名。

哥哥上午好!
网络实名制是大势所趋。再说,一个堂堂正正的人,有必要藏着掖着么?
至于小说:没有探索,就无创新;没有创新,就称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发展与繁荣。
104#
发表于 2017-11-7 10:59 | 只看该作者
刘晓斌 发表于 2017-11-7 09:44
哥哥上午好!
网络实名制是大势所趋。再说,一个堂堂正正的人,有必要藏着掖着么?
至于小说 ...

谢谢三弟。我也赞成实名,做人堂堂正正。
105#
发表于 2017-11-7 23:32 | 只看该作者
没有稿酬的网站,怎么可能有好作品?!谁愿意把好的作品,投到这个网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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