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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欧阳梦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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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 令箭和他的意识流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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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9-9 20:58 | 只看该作者
令箭 发表于 2017-9-9 20:57
我建议你和我在一起时候变成白痴

想得美!!
62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9-9 20:59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欧阳梦儿 于 2017-9-9 21:47 编辑
令箭 发表于 2017-9-9 20:57
我建议你和我在一起时候变成白痴

标题之事,是不是觉得改和没改没啥大区别呢?嘎嘎……

你还没回答我关于《梦儿当官》结尾帮你设计的归宿,你是不是很满意呢!
63#
发表于 2017-9-9 21:04 | 只看该作者
太虚欢迎梦儿这样的才思敏捷美眉加盟,文字犀利 但很有见地。继续你的精彩文字,受用。
64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9-9 21:05 | 只看该作者
fonyuan 发表于 2017-9-9 17:19
哦,原来你的标题还可以这样理解。那是我没有理解透彻,不好意思哈。
说到跳脚,你多心了,我 ...

令箭和他的意识流小说(那些事儿),自己脑补
65#
发表于 2017-9-9 21:06 | 只看该作者
欧阳梦儿 发表于 2017-9-9 20:59
你不是建议改个标题么?怎么删了?是不是觉改和没改没啥大区别呢?嘎嘎……

你还没回答我关于《梦儿当 ...

刚看过,还可以吧,反正任何大赛都那样,也不只是那种比赛。很简单的暗喻,居然都想歪了,真厉害
大眼小眼,是一句俗语,大眼瞪小眼,一翻两瞪眼
66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9-9 21:18 | 只看该作者
令箭 发表于 2017-9-9 21:06
刚看过,还可以吧,反正任何大赛都那样,也不只是那种比赛。很简单的暗喻,居然都想歪了,真厉害
大眼小 ...

不是我想歪了,是根据你自己对大眼小眼的释义来的。你的原话:“大眼和小眼,可能是“我”的分裂,或者是“我”的叠加。”

自己的原话都不承认,鄙视侬。

再说意识流的意向岂不跟诗歌一样,千个读者千个哈姆雷特。你奈我何?!
67#
发表于 2017-9-9 22:46 | 只看该作者
什么情况?从散文版翻墙来看,这个,好像惹火了
不评说了,热闹也不看了,撤。
68#
发表于 2017-9-9 22:54 | 只看该作者
欧阳梦儿 发表于 2017-9-9 17:12
我本来就是主要论人。先生自己理解错了吧?事实上,太虚版并非只发赏析与小说,议论文也很受欢迎嘛。不要 ...

议论文的题目只要契合主题即可。但议论文是要有论点、论据、论证和结论的……再说就好为人师了
69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9-10 07:36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欧阳梦儿 于 2017-9-10 07:53 编辑
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7-9-9 22:54
议论文的题目只要契合主题即可。但议论文是要有论点、论据、论证和结论的……再说就好为人师了

夹叙夹议,论点不一定在文章开头。对比论证也是一种论证方法。结论我想众人,包括令箭本人也看到了我想表达的东西。议论文不一定非要板着脸孔说话吧?

至于标题,思虑再三,这样是可以的。令箭和他的意识流小说。他的意识流小说究竟如何,我想我已经说得很清楚。那叫间接论证。煮字先生见多识广,不会连这个也忘了吧?间接论证,对比论证,直接点明主题,步骤都走到了。
当然,你高兴怎么定性就怎么定性,无所谓。

我很奇怪,太虚对发文的体裁一直不做要求,煮字先生何以对我如此?

70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9-10 07:38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欧阳梦儿 于 2017-9-10 07:54 编辑
柯英 发表于 2017-9-9 22:46
什么情况?从散文版翻墙来看,这个,好像惹火了
不评说了,热闹也不看了,撤。

哈哈,胆小鬼。没有惹火。目前交流还算良好。只是个别先生一叶障目,鸡蛋里找点骨头罢了。
71#
发表于 2017-9-10 08:09 | 只看该作者
呵呵,心眼不同,审美观点也就不同了。
72#
发表于 2017-9-10 09:13 | 只看该作者
欧阳梦儿 发表于 2017-9-10 07:36
夹叙夹议,论点不一定在文章开头。对比论证也是一种论证方法。结论我想众人,包括令箭本人也看到了我想表 ...

俺也跟梦儿学点常识,拿间接论证做个通俗的比方,我们常听家长教育自己的孩子:你看人家隔壁亮亮,会弹琴善书法、市航模冠军省乒乓亚军、功课门门优秀课外样样精通,你再看看你。此时不用多说,也知道他家孩子在以上几个方面都是不如亮亮的对吧。我若理解的有偏差,梦儿给予指正。
看此类文有个好处,就是能在辩论中学到不少东西,这时候的“大家”都会尽其所能展现自己的认知与才学,是平日里请教不来的,让我等在烽火中也能沾点小光。梦儿此篇让人受益匪浅,为你们对文学的执着喝彩。
有理不在声高,骂人也不能当做个性,站在谦虚的角度诉说,更容易让人安静地聆听,乃至从心底里崇拜。
7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9-10 09:17 | 只看该作者
徐得荣 发表于 2017-9-10 08:09
呵呵,心眼不同,审美观点也就不同了。

自问小妹对人对已,还是很客观的哈。并且为了文字,愿意放下陈见与偏见。不人为拨高,也不会因自身局限而固执已见。

我对大哥的文章就很不客气过,大哥也没不待见小妹。
74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9-10 09:33 | 只看该作者
灯芯草 发表于 2017-9-10 09:13
俺也跟梦儿学点常识,拿间接论证做个通俗的比方,我们常听家长教育自己的孩子:你看人家隔壁亮亮,会弹琴 ...

谢谢灯灯举事实讲道理。理论上讲好象属于“反证法”?反证我的“间接论证”也是一种论证方式。

谢谢,很棒!
75#
发表于 2017-9-10 11:46 | 只看该作者
有胆识,有才气,有激情,有观点,有理有据,文字畅快淋漓,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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