举报
原帖由 王茂慭 于 2010-6-23 11:48 发表 舍我其谁?
原帖由 混混 于 2010-6-22 19:09 发表 哈哈,太危言耸听了吧。给斑竹付酬这样的情况极少。网络上有99%都是义务的。我曾经做过几十个论坛的斑竹,几个论坛的坛主。要这样,早发财了,也不至于还为生计疲于奔命。 哈哈 斑竹最重要的就是奉献精神。 ...
原帖由 深院梧桐 于 2010-6-23 13:45 发表 不这么损你会死啊! 学会夹着尾巴做人。这很重要! 宽容点!没坏处。
原帖由 caogen 于 2010-6-23 17:34 发表 呵呵,做人还是该向您这样的老女人学习,经验丰富呢,您的尾巴夹的比较不错,投茂吟之所好,大力发展阶段性友情,万一茂吟被任命,也好提携您一把,多几个精华是肯定的了,即使您的垃圾也一样哦
原帖由 深院梧桐 于 2010-6-23 17:56 发表 你妈妈和老师肯定蔬于对你的管教了,没有教过你“龌龊”两个字。比如:就你这号的! 活到你这份上,真不如卖块豆腐撞死去!
原帖由 刘居荣 于 2010-6-21 18:05 发表 本人申请小说斑竹 简介如下: 一个40多岁的老男人,大学本科,非党员,中文汉语言文学本科;从文30多年,其中13年教师,乡聘工作写材料5年。 主编个人自办文学刊物《杏花》15年;并兼任《 ...
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
联系我们|小黑屋|Archiver|中财网站 ( 浙ICP备11029880号-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)
GMT+8, 2025-1-31 10:27 , Processed in 0.148554 second(s), 17 queries , Gzip On.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