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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管理员

[重要] 关于对若荷提出问题的解释和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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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1-21 21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妖魔的狂笑 于 2011-11-21 15:27 发表
楼主应该搞一个版主学习班之类的,或提高班,以期提高版主们处理文稿的能力和说话的水平,提高他们对文稿的鉴别和欣赏能力。可以在网络上搞。不要把矛盾激化。还有一个建议,就是论坛的管理规定,版主也要执行才有说 ...
嘿嘿,你的眼睛真毒,看问题可谓一针见血! :victory: :victory:
发表于 2011-11-21 21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董万军 于 2011-11-21 20:23 发表

你咋不问问匣子呢?
不是会不想问吧?这个问题咋办捏?梅。


小孩,我就是没想问。行了吧?
别,梅,梅的,没大没小的。好不容易网络信号好些,看到这些,揪心,又被你啰嗦着,字也没心情写了。
发表于 2011-11-21 21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没想到晰子修玲曾那么热情地在论坛跟大家交流,竟然被警告,实在想不通。大禹治水为什么能成功?疏导是关键,这个道理,我想大家都懂吧?
发表于 2011-11-22 09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辛贵强 于 2011-11-21 19:48 发表
提醒一下:管理员在做,会员们在看!这些人都是满腹才华之人,是非曲直还是看得清的。很感动管理员非常爱护手下的版主,但是一味护短式爱护就不是爱护了,这样会助长了他们高高在上、乱用权利的坏毛病。管理员光说会 ...

这是一篇很好的跟帖,严重支持,也希望管理层认真读读、想想。
发表于 2011-11-22 09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话说到这里,我们再来复原一下这场事件的原貌:
一个叫若荷的会员,发了一篇《草叶的生命》的散文。在发上来之后不久,因为电脑故障(技术管理员已经有说明:出现来路不正确的错误提示是因为你的浏览器问题。如果你使用的是IE或遨遊(MyIE,Maxthon)浏览器,请清除缓存和cookie,同时关闭您的防毒软件、第三方防火墻(非windows自带),再重新啓动浏览器,方可进行发贴等操作。并非论坛本身原因),进入不了自己的文稿,便和版主交流。在交流过程中,因为双方都无法解释真正的原因,发生了误解。在这个过程中,双方都有火气,说了一些过头话。(哪一方应该先保持克制呢?显然,应该强势一方。)一个叫边走边唱的版主,为了说明自己的正确的,没有采取正常交流的方法,而是明目张胆地违反论坛有关规定,即《关于重申及补充论坛的相关规定》第一条,把一篇2009年写作的“原创非首发”的稿子发上来,这篇稿子,也是一篇主题关于“小草”的散文,和若荷的文章形式和内容上有些相似,广大会员一眼看出来,边走边唱的此举,一是挑衅论坛的相关规定,二是挑衅会员若荷,三是挑衅会员的阅读,其目的,是想说明,此前发生的一切,是因为若荷写的关于草的稿子不如我边走边唱的同样类型的稿子。这才引发了若荷提出要搞同题文章竞赛的帖子。就是说,先有前因,才后有后果。
在这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,我认为,管理层,应该弄清事情的原委与真相,然后处理有关人员,不论他是版主还是会员。
显然,管理层在处理过程中,只片面地盯着若荷“骂人”的话。而若荷再三强调,没有骂人,并且要对方举证。而对方又不举证,只说处理意见里有。我查一下处理意见里列举的若荷的言论,真的没有。我猜测,可能是“是人是鬼”这句话引起的误解。我认为,不能把“是人是鬼”当成骂人的话,大家都是写作的,如果这句话都辨别不清,打死我都不相信。“鬼”,有时候含有捣乱、捣蛋的意思,比如“捣蛋鬼”。“鬼”也有疑惑的意思,比如“出鬼了”等等。“鬼”也有妮称、爱称的意思,比如“这个鬼小子”,“这个鬼丫头”,“这个机灵鬼”,“鬼样子”,等等。联系到事件争论的前因,这里的“鬼”,也可能指网络,也可能指电脑,也可能指某个人,也可能指某件事。即便是指某个人,“鬼”也不是在骂人(如前所述)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,鬼文化深入民间,比如好鬼“钟奎”(奎,是别字,那个字我不会写)。但这次事件里的“鬼”,更多的是指事件,“人”只占三分之一不到。事实证明,后来的这个“鬼”,被揪出来了。
发表于 2011-11-22 09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发表于 2011-11-22 10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周施梅 于 2011-11-21 21:25 发表


小孩,我就是没想问。行了吧?
别,梅,梅的,没大没小的。好不容易网络信号好些,看到这些,揪心,又被你啰嗦着,字也没心情写了。

影响你创作啦。罪过!罪过!
不过你用词真的很欠缺。
“小孩”是你该喊的吗?你该喊“军”,之类的。
问候施梅,祝笔健。
发表于 2011-11-22 11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妖魔的狂笑 于 2011-11-22 09:53 发表
话说到这里,我们再来复原一下这场事件的原貌:
一个叫若荷的会员,发了一篇《草叶的生命》的散文。在发上来之后不久,因为电脑故障(技术管理员已经有说明:出现来路不正确的错误提示是因为你的浏览器问题。如果你 ...



真正的发帖子时间如下:


2011-11-19 09:26 ,会员若荷发帖:“草叶的生命 欢迎版主写同题文章,我愿意推荐发表且稿酬我出。”


2011-11-19 18:08  太阳神发帖:不老的心蔓 (开始题目为:我是一棵不死的草)  

2011-11-19 18:58@边走边唱@发帖: 我写过的草:对话众草
发表于 2011-11-22 12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董万军 于 2011-11-22 10:27 发表

影响你创作啦。罪过!罪过!
不过你用词真的很欠缺。
“小孩”是你该喊的吗?你该喊“军”,之类的。
问候施梅,祝笔健。


什么?喊“军”? 越来越不懂事!赶紧改正!
最后一句还差不多,算礼貌。笔健谈不上了,写几个字还是没问题的。
也问好董万军!
发表于 2011-11-22 15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若荷大家都很熟悉,我跟她认识也是在中财论坛。感觉她就像一位老师,平易近人,喜欢帮助人。我也很喜欢读她的文章。
发表于 2011-11-22 17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@边走边唱@ 于 2011-11-22 11:24 发表



真正的发帖子时间如下:


2011-11-19 09:26 ,会员若荷发帖:“草叶的生命 欢迎版主写同题文章,我愿意推荐发表且稿酬我出。”


2011-11-19 18:08  太阳神发帖:不老的心蔓 (开始题目为:我是一棵不 ...


不错,论坛从领导到会员都会写“草文章”。我的意见:论坛“草文”太多了,以后不要再“草”了,“草”来“草”去老话题,何不倡导唱新歌?

[ 本帖最后由 辛贵强 于 2011-11-22 19:17 编辑 ]
发表于 2011-11-23 08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发表于 2011-11-23 08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对不起大家啊,今年实在太忙了,多时顾不上回帖,本想辞职的,还没来得及就……接受这个惩处。
发表于 2011-11-24 08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24 09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  感谢糊涂虫的细心和关心,对于边走边唱版主这次用词失当,论坛已对本人提出批评。
      我们的会员注册论坛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写作和交流,论坛也是为大家提供这样的一个平台。希望你以良好的心态,安心写作,愉快交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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